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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DHL货物寄往印度尼西亚最新清关规定的通知

尊敬的客户,

您们好!

接DHL通知,即日起,通过DHL寄往印度尼西亚的货物,如单票重量超过100千克(含100千克),收件人只能为公司,不能是个人收货人、酒店、银行、展览台等,同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:

1、原始清关授权书(POA)

2、货物进口增值税号(NPWP)

3、进口商的ID号(API)

4、收件人海关注册ID号(NIK)

以上资料需要在货物抵达当地之前准备好,否则将会影响货物清关时效,如收件人无法提供以上文件,或不具备以上条件,货物将会被自动退回,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寄件人承担。

以上情况敬请知悉,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三态速递的支持与厚爱!

深圳市三态速递有限公司

2013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