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注我们,了解更多物流价格
尊敬的客户,
您们好!
接DHL通知,即日起,通过DHL寄往印度尼西亚的货物,如单票重量超过100千克(含100千克),收件人只能为公司,不能是个人收货人、酒店、银行、展览台等,同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:
1、原始清关授权书(POA)
2、货物进口增值税号(NPWP)
3、进口商的ID号(API)
4、收件人海关注册ID号(NIK)
以上资料需要在货物抵达当地之前准备好,否则将会影响货物清关时效,如收件人无法提供以上文件,或不具备以上条件,货物将会被自动退回,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寄件人承担。
以上情况敬请知悉,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三态速递的支持与厚爱!
深圳市三态速递有限公司
2013年12月18日
本文链接: https://www.sfcservice.com /news-2126.html 版权声明:本文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