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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科威特海关最新清关规定的通知

尊敬的客户:

       您好!

       接承运商通知,发往科威特快件最新海关清关规定如下:

       一、凡发往科威特的货件需符合以下要求:

1.如货件申报价值小于等于1500美元,并且重量小于100kg,货物需要提供商业发票原始件或复印件(需为彩色打印)。

2.如货件申报价值大于等于1501美元,但小于2999美元,并且重量小于100kg,货物需要提供商业发票原始件。

3.如货物申报价值大于等于3000美元,无论重量多少;及如货物重量大于等于100kg,无论申报价值是多少,货物都需要提供商业发票原始件及货物原产地证书。

       二、凡发往科威特的货件,海关要求货物发票信息必须包含以下几点:

1.发票必须使用带有发货人抬头的信纸,电脑打印。

2.发票须填写收发件人详细完整的地址、联系人和电话。每项产品必需有详细品名描述、海关编码、数量(重量)、产品单价、货币单位、总价值。同时须填写CIF价值、毛重、原产地国。

3.发票信息必须全英文书写,不能出现中文字符;不接受零申报;不能有“仅用于海关申报”字样。

4.发票一定要带有发票号。发票必须签字盖章。

       涉及运输方式:HKDHL、HKDHL1、CNUPS

       以上情况敬请知悉,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三态的支持与厚爱!

深圳前海三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
2015年8月26日